业主蔡先生好多情况描述不实和放大事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易路荣昕现做以下回复,
黑色为业主投诉,红色为易路荣昕官方一 一回应。
水电施工已结束并验收通过,吊顶图修改过程艰难(过程纠结、固执),但是到今天都没有争吵,9月3号蔡先生跟项目经理说不着急装修、9月10与设计师及项目经理工地碰面后锁门后拿走钥匙、就联系不上客户、多次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在后来上升到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客户始终不配合。之后客户拒绝沟通要通过司法来解决,整个施工都按规范操作、蔡先生竟然能搞出这么多事情来、很是让人吃惊,不配合原来是有目的、所谓的装修“证据”来捏造抹黑以及企图让易路荣昕妥协接受蔡先生提出的条件,这就是目的!
本工程签定两个合同:1、设计合同。2、施工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诸多问题无法解决:
1、施工前确定的施工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无法落地施工。
回应:我司是按照规范施工(见右侧隐蔽工程图),客户说的诸多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有的还没做好、被客户放大的天都要塌了,就是施工有问题验收您指出我们整改,你把门锁了不让我们进你让我们猜问题,你的目的不是要解决什么问题你明明是在制造问题(见右侧隐蔽工程图)
2、施工未按照施工合同附件《装修预算表》使用材料,违反合同约定。
3、施工过程未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回应:电工确实在没有吊顶的地方排了线管(已给解决方案修改管路),开工插座的位置是客户有部分不按照图纸施工、现场要求修改、而且有几个位置十分纠结、客户自己多次修改图纸、在现场又量又画,这种我们无法控制。图纸让客户改的不像样了,
8月29日蔡先生来公司说到线管问题、我们立马明确、过道您不想吊顶管路改回原方案费用由工地负责人承担、方案设计没有问题、根据户型及配电箱位置进门过道应该吊顶为最佳方案、过程我司设计师十分配合,但客户始终抱有情绪抵触
4、施工过程中未按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回应:我们施工及定价都是参照协会施工标准同时结合我们施工经验得出的常规标准、如客户要求很高要提前提出、我们解决方案是(一、客户补用工成本,二、能力达不到会选择不承接此业务我们)
5、施工过程中未按上海市《家庭装潢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回应: 上面已回答
6、违反《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对屋内成品保护不佳,造成损失。
7、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生恶意增项、乱收费。
回应:恶意这个词用的很好、
1找平:预算有地面找平、客户私自修改减掉地面找平改实木地板打龙骨、地面打龙骨电线管要开槽埋下去、开槽费有明确定价5*250=1250这是基本工资(明明是减多增少),这个能算恶意增项吗,
2空调管开槽布管:电工师傅给空调开槽挖盒子(都是水泥墙)并排管子埋盒子、4个空调400元这叫乱收费吗、你干嘛不让空调师傅自己做,
3打墙孔:墙面打孔签约时就告知我们没有打墙孔都是就近找的、你可以自己找、也可以让队长帮你找、人家打好墙孔不欠款的你现场就给师傅接帐不用走公司这算乱收费吗。
4拆混凝土: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不可以拆混凝土,设计师根据客户提供的结构图、现场测量跟结构图基本相同、结果开工拆墙发现有混凝土、客户不改方案要求拆混凝土、签约时就明确告知方案可以修改但是拆混凝土属私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后来了解发现很是奇葩、找小区拆人家要1万元蔡先生嫌贵、他就跟工地敲墙师傅谈到5800拆掉,客户私人行为这算乱收费吗,
5增加吊顶:增加中央空调增加吊顶、增加过道吊顶这个是恶意增项吗(见下图)
客户私自把地面找平改地面开槽
空调开槽布管收费告知
墙面打孔收费标准
8、乙方内部管理混乱,遇到问题推诿扯皮,罔顾事实,颠倒黑白,不出具体解决方案,造成无法继续施工,严重延误施工周期。
回应:蔡先生说话简直是信口开河,不切实际乱说,此处公司用证据来反驳(各位见右侧工地管理图片、右侧隐蔽工程图片、见左侧整个微信群交流过程图片)
9、企业虚假宣传,违反《消费者保护条例》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回应:怎么就虚假宣传了、易路荣昕自有设计、自有施工、没有一个工程是外包转包,身正不怕影子歪。
投诉请求:
1、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价款有报名费3000元,设计费6750元,首期装修款44000元,混凝土拆墙费5800元,混凝土打洞费2720元,地面开槽费1250元,中央空调底盒费400元,合计63920元。由于乙方在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已造成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实质性违约。甲方请求终止装修合同。甲方愿意按《装修预算表》上的内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且符合《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的施工价款,剩余款项乙方需退还给甲方。
回应:公司收到报名费3000、设计费6750、首期款44400,公司不拆混凝土的客户自己找人拆掉的费用与公司无关(上面有说明),打洞是临时外请施工费用现场已按标准结清没有违规操作(上面有说明),地面开槽是客户私自修改方案增加地面开槽工作已完成没有问题(上面有说明),空调开槽排管代工费已完成没问题(上面有说明)。
公司多次联系客户本意就是要协调问题解决问题、要是客户感觉不合适可以解约接受钱款多退少补,但蔡先生不理不睬所以无法推进。
2、由于施工设计方案的设计缺陷造成无法落地施工,乙方要对局部施工损失按设计合同的规定给予甲方双倍金额的赔偿。
回应:图纸没有问题
签约时吊顶图
第二次修改顶面图
线路走向图
3、由于乙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回应:说我们不按图施工、看看蔡先生把图改成什么样子
不停的改
不停的改
插座位置图
改的自己不好意思了
开关位置图
现场改为位置和增加
修改开工图
修改弱电图
4、乙方施工未按照合同附件“装修预算表”使用材料,违反合同约定,按合同需进行双倍赔偿。
5、由于乙方野蛮施工造成室内成品损坏进行经济赔偿,损坏的成品有:防盗门、弱电箱、门槛石、入户监控器底座。
回应:要求过分、防盗门明确要换不存在保护、再说谁碰的还不知道,防盗门室内跟门槛是连一起的,(交底都说过门槛不要了),地板直接铺到防盗门,(就算门槛不拆高度也不对),还有大理石目前有板子盖在上面、弱电箱为正常切割穿线
更换防盗门尺寸
6、水电隐蔽工程中电线使用数量与实际不符,甲方要求将电线抽出并核查电线型号与使用长度,如长度与型号与收费不符则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乙方对多记的电线进行双倍赔偿。
回应:电线都是确认签字过的、如甲方非要抽出量也行、有查出弄虚作假按规定处罚并恢复原样,如果查出没有问题客户自己恢复(本条必须有第三方权威机构介入才可执行)因为此客户无任何诚信可言。
8月27号约到店付二期款
水管客户验收签字
7、企业在其官网与本人咨询时保证装修施工人员均为公司自有工人,现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要求企业出示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的社保证明。如企业无法证明,则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应依法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
回应:固定工人都有合同
8、赔偿给甲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
回应:谁赔偿谁、一切由法律说了算
事实与理由:
2021年5月本人通过大众点评网找到“易路荣昕联合装饰”。该公司在网上自我标榜“口碑绝佳”,“零投诉零差评”。许诺“无设计,不装修”,号称“拥有强大资深设计师团队,保障设计方案能落地施工”,“只做金钻工程”,“公司自有工人62名,并为全部工人购买社保,自有施工,拒绝转包”等等(详见证据)。我在与乙方客服和设计师沟通后,乙方承诺所有施工人员均为公司自有工人,绝不会发生外包/转包情况,否则装修款分文不收。面对这些承诺,本人感觉乙方还比较符合自己的要求,于是选择了信任,当天支付3000元报名费预约上门量房。2021年 5月29日设计师上门量房,量房后本人就需求与设计师进行了深入沟通。经多次沟通修改后,在施工前形成了最终施工图纸。设计师确认该设计方案是可以落地施工的,我支付了设计费6750元,签订了半包装修合同,合同总价是148000元。应该说该公司收费并不便宜,但是冲着乙方的承诺,我以为一分价钱一分货,即使贵我也认了。
但正式施工后,乙方不按合同内容施工,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施工材料偷梁换柱;增项费用频频发生;管理方从未进行管理干预,设计方案无法落地施工,各环节均出现严重问题,但乙方管理层却总是推卸责任,罔顾事实,不解决当前质量问题,一味催要钱款。给我造成极大的困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项目经理不按施工图纸组织施工
由于设计师在设计时并未对入户过道顶部的吊顶做过设计思考,造成目前设计图纸上没有入户过道顶部的吊顶设计方案(详见证据1)。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恰恰在没有设计吊顶的顶部走了数量众多的水管与PVC穿线管。按《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规定设计图纸如需变更,工作人员必须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对该变更方案书面同意并签字后重新调整设计图纸再行施工。但在施工期间设计师与项目经理并未与本人做过任何沟通,提醒本人项目存在发生变更的可能性。在施工期间水电管线的走向完全不按施工图纸进行仅凭施工人员的喜好随意施工。在此过程中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均未发现该问题。这么低级的错误本不该发生在一家从事家装行业20年,且承诺坚持以金钻工程为施工标准、全部施工人员均为自有固定工人的企业身上。问题原本是有机会避免或及早发现的,设计师是第一关,开工当天设计师与项目经理对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交底是第二关,施工时项目经理和监理机制是第三关,水电验收前的公司内部检查机制是第四关。但万万没想到该公司所谓标准的施工流程与严格的施工管理机制形同虚设,关关破防。最终在公司向我收取二期施工款前才发现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的严重问题。
回应:胡说八道、黑白颠倒(见下方完工图、催款图、协调图)
业主明确不要吊顶,设计图上面有解释,修改图反反复到现在都没通过。业主不改的我们都按图施工、(因为客户是非常纠结的类型交完底听说第二天自己又去搞了一天)、吊顶比较简单忽略了,项目经理没有按图排线管,是因为图纸看错了、公司明确表示水电修改费用由我们承担、发现问题立马纠正处理、业主口口声声说设计师造成的问题,设计图没有问题(接受专业介入认定),为修改吊顶施工设计都同时约去工地了
公司积极寻求解决
还不清楚客户目的
协调不了客户没想解决问题
客户锁门后要求书面总结
签约前方案和签约后改方案
图纸多次修改
图纸修改
争议焦点
二、设计图纸存在重大纰漏,恶意漏合同项目
在发现项目经理未按图纸施工的问题后,在本人的强烈要求下,设计师与项目经理才来施工现场探讨补救措施。在整个探讨过程中,让我确信施工前与设计师签订的原始吊顶设计方案是无法满足我家这些水管与穿线管的施工条件的。当我提出设计图纸存在设计问题无法在施工中落地,需要设计师为工作中的失误承担经济责任时,设计师开始推卸责任,至今未得到解决(详见证据2)。我作为消费者,对装修是外行。只能做到在施工前将自己的需求向设计师表达清楚不要遗漏,至于装修那么专业的工作如何衔接,如何配合,需要多少材料,各环节实施的先后顺序,作为消费者的我完全不懂。这也是本人需要找专业设计公司与专业装修公司的原因。而这个专业公司,专业从业人员在发生问题后,不是想着怎么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承担自己的责任,而是处处刁难客户还要赚取返工的费用。其次经探讨确认的弥补方案设计图纸非常敷衍,本人作为非从业人员也知道,由于墙体位置与吊顶方案的变更会造成后续水管、穿线管、中央空调线控、开关、插座一系列方案都要进行调整,但设计师仅对吊顶方案与墙体方案做了调整,其余相关图纸均未做修改。这一工作态度是否会对以后再一次返工形成隐患,不得而知。这就是所谓资深设计师对待设计工作的专业态度。更可恶的是明明是设计问题与施工问题造成的返工与增项费用,乙方还“义正词严”地要求我承担所需返工费。对于乙方的这个做法,本人是万万不能接受的。我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从设计到施工的方方面面均未按合同约定为本人提供专业服务,到处犯错并推卸责任。难道在设计和施工上出的差错还要由甲方买单吗?我认为乙方在主观上存在恶意漏项,目的是达到恶意增项,增加乙方收入以既成事实绑架消费者。
回应:简直是一派胡言(见微信沟通群),蔡先生来店咨询到量房设计都明确不吊顶,进门过道本就应该吊顶蔡先生硬是不让吊顶,因为进门过道有配电箱、设计师只好在梁左侧增加17公分宽管线槽。出错原因、图纸有两个明装筒灯、工人以为是有吊顶的暗装筒灯,加上老水管也在过道中间所以就出了这么个茬,(这本是小事而且都沟通过了不吊顶我们管道改过来)。
1在本人的强烈要求下,设计师与项目经理才来施工现场(见下图)
2我确信施工前与设计师签订的原始吊顶设计方案是无法满足我家这些水管与穿线管的施工条件(见下图)
3设计师仅对吊顶方案与墙体方案做了调整,其余相关图纸均未做修改(见下图)
4更可恶的是明明是设计问题与施工问题造成的返工与增项费用,乙方还“义正词严”地要求我承担所需返工费(见下图)
命令设计师去现场
9月8号问交款时间
客户不承认返工费
多次方案修改
排线盒
客户要求拆了、但是不承担费用
要敲掉但是不给钱、还要给他钱
三、不按合同条款使用材料
1、项目经理施工前未与甲方沟通,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施工材料。在《装修预算表》”中有一项“砌墙新老接头加钢丝网”,施工时材料被随意更换成网格布。价格上钢丝网贵,施工难度大,乙方在施工时偷梁换柱就是偷工减料,从中赚取差价,乙方此举违反合同约定。(详见证据3)
回应:上面解释过了
2、在《装修预算表》上明确使用陶粒作为材料回填卫生间,但项目经理却明目张胆地建议本人使用建筑垃圾回填。经了解,使用建筑垃圾回填卫生间的做法10年前就不用了,此举隐患非常多,比如破坏防水层等。待我通过互联网了解这些弊端后理所当然地拒绝了项目经理的建议。很难想象这竟然是从一家标榜做金钻工程的家装企业的项目经理口中提出的方案,更何况陶粒材料与工人工资都已计算在我的报价预算内了,乙方此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详见证据4)。
回应: 这人说话没良心、项目经理是好意建议客户你私自拆了这么多混凝土是不是填到下沉式卫生间下面,搞到外面人家看见了有投诉很麻烦,(只是建议懂吗)
3、PVC穿线管不同颜色随意使用,在施工规范中,红色管材用于强电,蓝色管材用于弱电。但在实际施工中,红色与蓝色管材随意交叉使用。
回应:调查后得知当时工地红色管少了2根,电工跟业主私下协商用蓝色管替代(电工可作证),项目经理后来才得知,你怎么反口就咬人。
四、不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
1、公司官网明确显示水电交底时应提供彩色放样定位,设计师协助定位,但事实是公司员工并未按官网宣传实施。眼看公司有关人员不作为,为了不耽误电工的开槽进度,本人迫不得已专门请假,自己买了蜡笔在墙上地上画图定位,再上传到装修微信群。(详见证据5)
回应:那是形象工程才做的、是要单独收费的
2、公司明确规定运送材料前项目经理应提前通知甲方,要求甲方对公司送达的材料进行验收,但项目经理从未按规定执行。(详见证据6)
回应:这个环节系统替代了、系统里面有明确用材、签约时就明确了,在说主材你不确认我们也下不了单。
五、不按合同条款保证施工质量
1、水电施工验收后发现多处问题,比如强弱电86型底盒被暴力破坏,胡乱安装;弱电箱被暴力切割,边缘有明显锋利缺口,致使我母亲手被划伤,线缆也被割坏;开发商留在盒内的电缆明确告知不再使用,但没有抽干净。如此施工质量,经公司项目经理与监理内部自检时竟然也顺利通过了。(详见证据7)
回应:在正常不过的施工怎么就暴力了,可以去现场查看。业主言过其实了,夸大!
3、发生吊顶责任争议后,项目经理组织的施工质量越发严重失控,不按《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比如根据做防水标准流程:第一步基层要清洁干净;第二步对切割的线槽进行修补;第三步将墙上翘起脱落的旧防水进行铲除;一般要完成以上三个步骤后才可进行防水施工。目前我家上述三个步骤均未完成,按照常理既不符合也不具备防水工程的施工条件。但事实情况是两个卫生间的防水施工已由项目经理主动组织施工完毕并通知本人验收。这样的施工标准,如此的施工质量着实让人担心以后的漏水问题,也让人联想到后续其它工程的质量控制标准形同虚设。漏水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赔偿问题,造成邻里关系紧张甚至关系恶化。同时,我认为这是项目经理的报复行为。(详见证据8)
回应:卫生间下沉式地面、工人刷了一遍防水项目经理还没验收、客户先发现原墙防水起皮地面没有清干净,项目经理准备铲了重新做、铲一个角客户不让铲了、还把这个铲了部分墙皮的图片发上来诬陷我们。(见下图)
没刷防水前
地面没有找平前
铲掉的准备重做防水
3、对屋内成品保护不力。在马桶下水管和阳台下水管不封闭的情况下进行施工造成隐患;新铺下水管以后要封在水泥里,上面要贴瓷砖,却竟然被装满水的婴儿大洗澡盆压着,真担心远端接口处会有断裂造成漏水。此类种种问题反馈到企业装修微信群中企业领导竟无一人过问此事,企业的这种质量管理着实让人担心后续施工质量。(详见证据9)
4、六、不遵守合同承诺,施工人员严重违背职业道德
由于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没有解决,我暂时拒付了二期款项,工地处于停工状态,于是施工人员蓄意破坏已完成的项目。2021年9月5日下午,我去现场时发现安装好的下水管被故意折断丢在一边。为此我上传图片至装修微信群进行询问,项目经理搪塞说是“施工原因,暂时拆除”。这是弥天大谎!因为如果是临时拆除,材料以后还要用的,那么拆下的材料应该好好摆放,而现场是随意乱扔,并且弄断了,分明是发泄不满故意破坏。另外,开发商的入户门在同一时间被严重损坏。此类种种问题反馈到企业装修微信群中企业领导竟无一人过问此事,面对如此恶劣的行径,我还敢让他们继续施工吗?(详见证据10)
回应:这个管子站人都可以怎么可能压坏、盆是临时放的这里有个临时龙头、临时洗手接水的否则水搞到地上,客户担心压坏管子工人就把盆拿开了(临时接水、水电封槽后就装临时用水斗了、客户不让施工所以停在哪里了)、客户让停工,阳台窗户也没装、项目经理是怕下雨水进来流不了会影响楼下,所以把阳台改位的管子临时拿掉,这个管子还没有固定(这个事情客户是知道的、有沟通记录的看看谁没有道德)见下图
跟客户私聊的
说个人恶劣搞坏管子、就是要黑你
七、不按合同条款收费
按合同约定,在需求不变的前提下,合同增项款不得超过总价款的5%。现在工程才开始就增加收款项,不知后续还会增加多少?
1、在合同报价中原已列出拆墙费6300元,然而在施工中拆墙费又增加了7000元,一共是13300元。同样的面积如此之高的拆墙费在上海应该是绝无仅有,施工方增加收费的理由说是混凝土墙。即使这个说法成立,合同中并未事先明示拆混凝土墙的价格标准,再者项目经理处理拆墙的流程也存在违规操作,与公司规定的标准流程不符,存在绑架消费。另外,中央空调底盒收费400元也没有在公司《装修预算表》中明示需另外支付。仅这两项,目前多收了7400元,占5 %。项目经理联系的机器打孔工人上门打孔,统计打孔数量68个,收费2720元。其中中央空调打孔22个,但在中央空调安装过程中发现少打2个孔,向项目经理反映对方没有退钱的表示。事后,我们向公司一把手反映情况,得到的反馈是这些收费是公司允许的正常收费。
回应:前面都回答过了
2、合同报价中所谓水电管线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就是在墙上随意涂改个数字而已,该数字可随意更改,没有任何依据。目前实际收款与合同报价金额相差甚远。按理说最终报价是测量房屋后的结果,退一万步讲小变动合情合理,差距那么大就不得不令人质疑。第一,我家是否确实需要用那么多材料?第二,后补的材料数额确实是真实的吗?这是典型的浑水摸鱼把戏。(详见证据11)
回应:水电相差甚远你回去在好好看看、你是一个成人、不是三岁小孩,签约前就预估了费用并签字确认、施工完成也对过了也签字确认,都在预期范围内、转个身什么都不承认
八、各环节均不按合同条款进行施工管理
1、设计师在设计方案过程中出现严重错误,漏项明显。又由于在施工前未与项目经理进行施工交底,导致错误扩散。
2、项目经理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没有受到公司的管理和约束,公司所谓的内部监控机制形同虚设。
3、项目监理的作用形同虚设,对整个项目的质量管理没有起到丝毫作用,施工过程遇到如此多的问题,从未发出过一份整改方案。
4、公司的管理令人心寒,在公司组建的项目群里反馈的各项问题均得不到公司管理层的任何反馈,只是一味的催收钱款,根本不管工地的施工质量。
回应:1/2/3前面都回过了、好在整个过程大部分都有记录(见左右两侧图吧),第4条一定要回下、就是因为我们太重视客户体验了、公司为了防止与客户损失继续扩大、已经通知终止合同了
最后总结:整个过程必须要听他的、叫你停就要停、叫你改你就要改、耽误了时间要你承担,修改造成费用你不要提就没事、一提就翻毛腔,做到目前这个阶段我们不论是配合、管理、还是施工质量都符合标准、换了别家有做的不到位该返工就返工、该纠正就纠正、通过后就会进入到下一个工序,但是你要是挑剔怎么可能找不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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